《被强迫的可怜亚裔》小说讲了什么:诺顿与霍尔斯如何一步步毁掉林羊的人生
日期:2026-06-06 16:21
这篇《被强迫的可怜亚裔》小说,作者是过期罐头。这个故事从头到尾没有半分浪漫幻想,它不是校园爱情小说,而是一场发生在封闭圈子里的狩猎与围捕。
主角林羊,是个刚满十八岁的亚裔男孩。
他从一个遥远的亚洲小镇独自来到这片陌生的土地,靠着奖学金在一所精英聚集的学校里读书。故事开始写他第一次出现在众人面前,别人看到的印象是“干净”“软糯”“说话声音细细的”。他不高,身形单薄,穿一件洗得有点旧的白色毛衣,站在那些本地学生中间,显得格格不入。
最先接近他的是一个叫诺顿的富家子弟。
诺顿是校董的儿子,在校园里走到哪里都有人围着。他在图书馆主动和林羊搭话,送他昂贵的参考书,带他去高级餐厅吃饭,那些地方一顿饭的价格够林羊用一个月的生活费。林羊很害怕,但也很孤独,他在这里没有亲人,没有朋友。所以当诺顿表现出无微不至的关怀时,他很快就陷进去了。他接受了诺顿的追求,以为这代表自己获得了某种保护,不用再一个人面对所有事情。
他们的关系公开后,诺顿自然而然地带林羊进入了他的交际圈。那是另外几个背景类似的男生——芬奇、杰森、罗西。这些人家里要么有财团背景,要么父母身居要职,他们习惯了被人捧着,生活中很少有得不到的东西。第一次聚会,就在诺顿家里那座带泳池和地下影院的别墅里。别人对林羊笑,问他从哪里来,语气听起来是友善的。
但没几天,言语就变了味道。芬奇先是在饭桌上评价林羊皮肤细,像“亚洲来的瓷器”;接着杰森会“无意地”碰到他的手或肩膀;罗西在酒吧,当着诺顿的面,半开玩笑地说要把林羊灌醉带走。林羊觉得不舒服,他看向诺顿,诺顿在玩手机,头也没抬,只说“他们开玩笑的,别当真”。那个晚上,林羊喝了三杯别人塞给他的、不知道成分的酒,最后是芬奇把他扶进的休息室。
这仅仅是序幕。之后的事情发展得不受控制。
诺顿开始以“帮他拓展人脉”“多认识点朋友以后好办事”为由,频繁带林羊参加各种派对。派对常常从傍晚开始,持续到凌晨,地点有时在某个人的私人会所,有时在停靠在港口的游艇上。音乐吵闹,酒精管够,灯光昏暗。林羊在那里不止一次被不同的人拉进不同房间,有时候是罗西把他摁在墙上亲,有时候是杰森让他坐在自己腿上玩游戏,输了就要喝酒。
诺顿看见过几次。有一次罗西把林羊锁在包厢的洗手间里,十几分钟没出来,诺顿在外面和其他女孩聊得正开心,他甚至没往那个方向看一眼。后来林羊自己跑出来,衬衫扣子被扯掉一颗。他去抓诺顿的手,手心里全是冷汗。诺顿只是瞥了一眼,皱了皱眉,用两根手指把他的衣领往上拉了拉,说了句:“下次别跟他们去太隐蔽的地方不就行了?”然后转头继续和女孩谈笑。
林羊慢慢明白过来,他不是诺顿的恋人,不是正牌的“男朋友”,他是被诺顿带进这个圈子的一个新鲜玩具,一件可以被展示、被转手、被交换的装饰品。那阵子他开始做噩梦,梦见自己掉进深水里,怎么也浮不上来,周围都是人看,但没人伸手。
就在这个时候,另一个人出现了。他是霍尔斯的第一次正式出场。作者这么写:他在派对上把被人灌得眼神迷离的林羊扶到一旁,递过一杯温蜂蜜水,声音又低又稳:“我叫霍尔斯,诺顿的哥哥。不习惯这种地方的话,你可以坐这儿休息,没人敢过来骚扰你。”那天之后,霍尔斯会在他被纠缠的时候,“恰好”路过解围;会在他被留在陌生的街区时,开车把他送回租住的小公寓门口。他不像其他人一样一上来就要碰他,他甚至会带一本适合他的英文练习册送他,告诉他“多学点东西,以后选择权才会更多”。林羊像抓着救命稻草一样,开始本能地靠近这个人,和他说话,把他当成在这个充满敌意的世界里唯一的、安全的依靠。作者用了很长的段落描述林羊如何期待霍尔斯的短信,如何在他面前稍微放松紧绷的肩膀。但他没看到的是,每次霍尔斯解围之后,芬奇或罗西看他的眼神会更凶狠;每次霍尔斯送他回家后,诺顿和他之间的气氛会降到冰点。
转折发生在一次跨州的海边别墅度假。
诺顿和他那几个朋友一起把林羊带了过去。行程表面上是为了庆祝他生日。那晚天气不好,别墅建在海边的悬崖上,风很大,海水的腥气混着别墅里浓郁的香薰味。他们强迫林羊换上一条根本遮不住什么的白色蕾丝礼服裙,像摆弄一个没有生命的娃娃。争执和推搡中,林羊被按在露台的护栏上,上半身几乎要悬空到外面去,下面是黑黢黢的、拍打着礁石的浪。他吓得哭不出来。就在那个瞬间,别墅的大灯忽然全部打开,照得露台亮如白昼。霍尔斯带着七八个人出现在楼梯口。他没说话,只是用视线扫了一圈按住林羊的人,那几个富家子弟就松开了手。
林羊那天是被霍尔斯接走的。住进了霍尔斯的另一处住宅,比他自己的公寓大很多,也空很多。他对林羊保证:“以后没人能这样对你。想留多久留多久。”那段时间是林羊在整部小说里唯一能正常吃饭睡觉的日子,有人按时送餐来,霍尔斯偶尔会陪他看看电影,或者只是在旁边处理自己的事。林羊开始相信他,开始对他讲述自己来之前的恐惧,讲述被诺顿他们对待时每一次的屈辱。霍尔斯大多数时候只是听着,偶尔会点头,会说:“一切都过去了。”
然而,真正的清算才刚开始。
诺顿和他的几个朋友没有放弃。他们开始疯狂寻找林羊的下落,几次开车到霍尔斯的住处附近堵人,甚至试图在街上强行把林羊拖走。但每次都以失败告终,不是被突然出现的保镖拦下,就是被带进附近的警局问话——霍尔斯总有各种手段让他们无法得逞。
不久之后,坏事接二连三地发生。先是芬奇在飙车时车子失控冲下高速,车子起火,人被找到的时候已经没办法辨认。官方报告说是车辆本身的问题,但事发前一晚,有人听见他在电话里跟霍尔斯激烈争吵,最后说的是:“你把林羊藏到哪里去了!你不会以为这样就算了?!”
接着是罗西。他被人发现漂在城市外废弃港口的浅水区,已经没了呼吸,旁边散落着一袋纯度极高的违禁品。警察调出监控,只能看见那晚他自己一个人跌跌撞撞走进港口的影像。他家里人坚持是谋杀,但证据不足。
再就是杰森。他家的生意陷入巨大危机,几个关键订单被临时取消,家族控股的连锁品牌爆出丑闻,股价一夜跌了超过百分之四十。他父亲焦头烂额地周旋,最后还是没能保住公司的主控权,家族破产清算,所有资产被冻结。杰森被送进收容所,精神状态变得很不稳定,再也没有出现过。
诺顿是最后一个。他在一个雨夜驾车去找林羊,路上车辆打滑,撞断了桥边的护栏,连人带车翻进河里。两天后才被打捞上来。现场勘查的结论是车速过快加上天气湿滑,属于单方事故。车里没发现其他人。
这一切发生得太快,像连续倒下的多米诺骨牌。外面有各种流言蜚语,林羊躲在高高的公寓里,窗户都拉着厚厚的帘子,霍尔斯不让他看任何相关的报道。但那些名字逐渐消失了,围绕在他身边的威胁、纠缠、恐惧和深夜的敲门声,也跟着消失了。林羊能感到霍尔斯对他的保护密不透风,也隐隐察觉了些什么。可当他鼓起勇气,声音很小地问起诺顿,问起那些朋友都去了哪里的时候,霍尔斯会放下手头的书,平静地看着他说:“都处理好了。你不需要再知道关于他们的事。”眼神里有种林羊看不懂,也不敢再看第二次的东西。
最后的阶段来得很突然。
林羊自己觉得是生了一场持续很久的大病。开始是断断续续的头痛,对光线和噪音变得很敏感,常常毫无来由地疲倦、犯恶心。然后他开始忘记很多事,不是正常的遗忘,是大段大段的空白。他会忘记昨天吃了什么,忘记自己为什么站在房间里,忘记一个名字或者一张脸。某一天午后,他在客厅地毯上醒过来,感觉太阳穴突突地跳,周围有种奇怪的陌生感。霍尔斯坐在他旁边的单人沙发里,手上拿着一本书,但并没有在看。看见他醒了,放下书走过来,蹲下身,手掌轻轻盖在他的额头上,问:“还认得我是谁吗?”
林羊看了他几秒钟,大脑里缓慢地浮现出一个熟悉的声音和名字——这是曾经对他最好的人。他慢慢地、不确定地点了点头,叫出了一个名字:“……诺顿?”
霍尔斯的神情停顿了一刹那,接着柔和下来,握住他的手,说:“是我。做噩梦了?别怕,我在这儿。”
从那天起,在所有人的认知里,那个叫林羊的亚裔少年依然和他“一直深爱的男友诺顿”幸福地生活在那间向阳的大公寓里。有时邻居们会遇见,看见“诺顿”一手提着购物袋,另一只手牵着一脸茫然的林羊,耐心地听他偶尔提出的那些稚气问题,温和地回应他。两个人看起来很安静,很依赖,像电影海报里完美的一对。
只有一次,林羊在厨房的橱柜下面,翻到了一个压得很深的、旧得发皱的笔记本。他打开,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“对不起”“我不是故意忘记的”“请不要丢掉我”……字迹是他自己的。他盯着那些字看了很久,脑子里什么也想不起来,只有一阵尖锐的耳鸣和晕眩感。这时身后传来声音:“小羊,在看什么?”
林羊慌忙把本子塞回去,转过身,笑着说:“没什么,我找不到削皮刀。”
霍尔斯走进来,打开洗碗机上方的抽屉,把削皮刀递给他,然后揉了揉他的头发,把橱柜的门拉上,说:“别乱翻这些地方,很多灰尘。”然后低头,在他额头上轻轻亲了一下,转身出去了。
门关上以后,厨房恢复安静。林羊站在原地,手里攥着那个冰凉的削皮刀,太阳穴又开始一跳一跳地疼起来。窗外阳光很好,照进这个干净又空荡的厨房,所有的墙面都白得刺眼。
主角林羊,是个刚满十八岁的亚裔男孩。
他从一个遥远的亚洲小镇独自来到这片陌生的土地,靠着奖学金在一所精英聚集的学校里读书。故事开始写他第一次出现在众人面前,别人看到的印象是“干净”“软糯”“说话声音细细的”。他不高,身形单薄,穿一件洗得有点旧的白色毛衣,站在那些本地学生中间,显得格格不入。
最先接近他的是一个叫诺顿的富家子弟。
诺顿是校董的儿子,在校园里走到哪里都有人围着。他在图书馆主动和林羊搭话,送他昂贵的参考书,带他去高级餐厅吃饭,那些地方一顿饭的价格够林羊用一个月的生活费。林羊很害怕,但也很孤独,他在这里没有亲人,没有朋友。所以当诺顿表现出无微不至的关怀时,他很快就陷进去了。他接受了诺顿的追求,以为这代表自己获得了某种保护,不用再一个人面对所有事情。
他们的关系公开后,诺顿自然而然地带林羊进入了他的交际圈。那是另外几个背景类似的男生——芬奇、杰森、罗西。这些人家里要么有财团背景,要么父母身居要职,他们习惯了被人捧着,生活中很少有得不到的东西。第一次聚会,就在诺顿家里那座带泳池和地下影院的别墅里。别人对林羊笑,问他从哪里来,语气听起来是友善的。
但没几天,言语就变了味道。芬奇先是在饭桌上评价林羊皮肤细,像“亚洲来的瓷器”;接着杰森会“无意地”碰到他的手或肩膀;罗西在酒吧,当着诺顿的面,半开玩笑地说要把林羊灌醉带走。林羊觉得不舒服,他看向诺顿,诺顿在玩手机,头也没抬,只说“他们开玩笑的,别当真”。那个晚上,林羊喝了三杯别人塞给他的、不知道成分的酒,最后是芬奇把他扶进的休息室。
这仅仅是序幕。之后的事情发展得不受控制。
诺顿开始以“帮他拓展人脉”“多认识点朋友以后好办事”为由,频繁带林羊参加各种派对。派对常常从傍晚开始,持续到凌晨,地点有时在某个人的私人会所,有时在停靠在港口的游艇上。音乐吵闹,酒精管够,灯光昏暗。林羊在那里不止一次被不同的人拉进不同房间,有时候是罗西把他摁在墙上亲,有时候是杰森让他坐在自己腿上玩游戏,输了就要喝酒。
诺顿看见过几次。有一次罗西把林羊锁在包厢的洗手间里,十几分钟没出来,诺顿在外面和其他女孩聊得正开心,他甚至没往那个方向看一眼。后来林羊自己跑出来,衬衫扣子被扯掉一颗。他去抓诺顿的手,手心里全是冷汗。诺顿只是瞥了一眼,皱了皱眉,用两根手指把他的衣领往上拉了拉,说了句:“下次别跟他们去太隐蔽的地方不就行了?”然后转头继续和女孩谈笑。
林羊慢慢明白过来,他不是诺顿的恋人,不是正牌的“男朋友”,他是被诺顿带进这个圈子的一个新鲜玩具,一件可以被展示、被转手、被交换的装饰品。那阵子他开始做噩梦,梦见自己掉进深水里,怎么也浮不上来,周围都是人看,但没人伸手。
就在这个时候,另一个人出现了。他是霍尔斯的第一次正式出场。作者这么写:他在派对上把被人灌得眼神迷离的林羊扶到一旁,递过一杯温蜂蜜水,声音又低又稳:“我叫霍尔斯,诺顿的哥哥。不习惯这种地方的话,你可以坐这儿休息,没人敢过来骚扰你。”那天之后,霍尔斯会在他被纠缠的时候,“恰好”路过解围;会在他被留在陌生的街区时,开车把他送回租住的小公寓门口。他不像其他人一样一上来就要碰他,他甚至会带一本适合他的英文练习册送他,告诉他“多学点东西,以后选择权才会更多”。林羊像抓着救命稻草一样,开始本能地靠近这个人,和他说话,把他当成在这个充满敌意的世界里唯一的、安全的依靠。作者用了很长的段落描述林羊如何期待霍尔斯的短信,如何在他面前稍微放松紧绷的肩膀。但他没看到的是,每次霍尔斯解围之后,芬奇或罗西看他的眼神会更凶狠;每次霍尔斯送他回家后,诺顿和他之间的气氛会降到冰点。
转折发生在一次跨州的海边别墅度假。
诺顿和他那几个朋友一起把林羊带了过去。行程表面上是为了庆祝他生日。那晚天气不好,别墅建在海边的悬崖上,风很大,海水的腥气混着别墅里浓郁的香薰味。他们强迫林羊换上一条根本遮不住什么的白色蕾丝礼服裙,像摆弄一个没有生命的娃娃。争执和推搡中,林羊被按在露台的护栏上,上半身几乎要悬空到外面去,下面是黑黢黢的、拍打着礁石的浪。他吓得哭不出来。就在那个瞬间,别墅的大灯忽然全部打开,照得露台亮如白昼。霍尔斯带着七八个人出现在楼梯口。他没说话,只是用视线扫了一圈按住林羊的人,那几个富家子弟就松开了手。
林羊那天是被霍尔斯接走的。住进了霍尔斯的另一处住宅,比他自己的公寓大很多,也空很多。他对林羊保证:“以后没人能这样对你。想留多久留多久。”那段时间是林羊在整部小说里唯一能正常吃饭睡觉的日子,有人按时送餐来,霍尔斯偶尔会陪他看看电影,或者只是在旁边处理自己的事。林羊开始相信他,开始对他讲述自己来之前的恐惧,讲述被诺顿他们对待时每一次的屈辱。霍尔斯大多数时候只是听着,偶尔会点头,会说:“一切都过去了。”
然而,真正的清算才刚开始。
诺顿和他的几个朋友没有放弃。他们开始疯狂寻找林羊的下落,几次开车到霍尔斯的住处附近堵人,甚至试图在街上强行把林羊拖走。但每次都以失败告终,不是被突然出现的保镖拦下,就是被带进附近的警局问话——霍尔斯总有各种手段让他们无法得逞。
不久之后,坏事接二连三地发生。先是芬奇在飙车时车子失控冲下高速,车子起火,人被找到的时候已经没办法辨认。官方报告说是车辆本身的问题,但事发前一晚,有人听见他在电话里跟霍尔斯激烈争吵,最后说的是:“你把林羊藏到哪里去了!你不会以为这样就算了?!”
接着是罗西。他被人发现漂在城市外废弃港口的浅水区,已经没了呼吸,旁边散落着一袋纯度极高的违禁品。警察调出监控,只能看见那晚他自己一个人跌跌撞撞走进港口的影像。他家里人坚持是谋杀,但证据不足。
再就是杰森。他家的生意陷入巨大危机,几个关键订单被临时取消,家族控股的连锁品牌爆出丑闻,股价一夜跌了超过百分之四十。他父亲焦头烂额地周旋,最后还是没能保住公司的主控权,家族破产清算,所有资产被冻结。杰森被送进收容所,精神状态变得很不稳定,再也没有出现过。
诺顿是最后一个。他在一个雨夜驾车去找林羊,路上车辆打滑,撞断了桥边的护栏,连人带车翻进河里。两天后才被打捞上来。现场勘查的结论是车速过快加上天气湿滑,属于单方事故。车里没发现其他人。
这一切发生得太快,像连续倒下的多米诺骨牌。外面有各种流言蜚语,林羊躲在高高的公寓里,窗户都拉着厚厚的帘子,霍尔斯不让他看任何相关的报道。但那些名字逐渐消失了,围绕在他身边的威胁、纠缠、恐惧和深夜的敲门声,也跟着消失了。林羊能感到霍尔斯对他的保护密不透风,也隐隐察觉了些什么。可当他鼓起勇气,声音很小地问起诺顿,问起那些朋友都去了哪里的时候,霍尔斯会放下手头的书,平静地看着他说:“都处理好了。你不需要再知道关于他们的事。”眼神里有种林羊看不懂,也不敢再看第二次的东西。
最后的阶段来得很突然。
林羊自己觉得是生了一场持续很久的大病。开始是断断续续的头痛,对光线和噪音变得很敏感,常常毫无来由地疲倦、犯恶心。然后他开始忘记很多事,不是正常的遗忘,是大段大段的空白。他会忘记昨天吃了什么,忘记自己为什么站在房间里,忘记一个名字或者一张脸。某一天午后,他在客厅地毯上醒过来,感觉太阳穴突突地跳,周围有种奇怪的陌生感。霍尔斯坐在他旁边的单人沙发里,手上拿着一本书,但并没有在看。看见他醒了,放下书走过来,蹲下身,手掌轻轻盖在他的额头上,问:“还认得我是谁吗?”
林羊看了他几秒钟,大脑里缓慢地浮现出一个熟悉的声音和名字——这是曾经对他最好的人。他慢慢地、不确定地点了点头,叫出了一个名字:“……诺顿?”
霍尔斯的神情停顿了一刹那,接着柔和下来,握住他的手,说:“是我。做噩梦了?别怕,我在这儿。”
从那天起,在所有人的认知里,那个叫林羊的亚裔少年依然和他“一直深爱的男友诺顿”幸福地生活在那间向阳的大公寓里。有时邻居们会遇见,看见“诺顿”一手提着购物袋,另一只手牵着一脸茫然的林羊,耐心地听他偶尔提出的那些稚气问题,温和地回应他。两个人看起来很安静,很依赖,像电影海报里完美的一对。
只有一次,林羊在厨房的橱柜下面,翻到了一个压得很深的、旧得发皱的笔记本。他打开,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“对不起”“我不是故意忘记的”“请不要丢掉我”……字迹是他自己的。他盯着那些字看了很久,脑子里什么也想不起来,只有一阵尖锐的耳鸣和晕眩感。这时身后传来声音:“小羊,在看什么?”
林羊慌忙把本子塞回去,转过身,笑着说:“没什么,我找不到削皮刀。”
霍尔斯走进来,打开洗碗机上方的抽屉,把削皮刀递给他,然后揉了揉他的头发,把橱柜的门拉上,说:“别乱翻这些地方,很多灰尘。”然后低头,在他额头上轻轻亲了一下,转身出去了。
门关上以后,厨房恢复安静。林羊站在原地,手里攥着那个冰凉的削皮刀,太阳穴又开始一跳一跳地疼起来。窗外阳光很好,照进这个干净又空荡的厨房,所有的墙面都白得刺眼。